咳特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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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橘红化痰片

规格

100片/瓶

每片重0.3g
生产企业

广西十万山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951

国药准字Z10980078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

滋阴清热、敛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肺肾阴虚,咳嗽,咯痰,喘促,胸膈满闷。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对本产品有效成分过敏者禁用。

成分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化橘红、 川贝母、 锦灯笼 、苦杏仁、 罂粟壳 、白矾、 五味子 、甘草。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红棕色;味微苦。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棕色至深棕色;味甘。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久服。

2.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