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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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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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每瓶装60ml (2)每瓶装100ml (3)每瓶装120ml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7.7g) |
生产企业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132 |
国药准字Z450204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化痰。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
止咳祛痰,平喘,扶正固本。用于咳嗽,遇寒即发,咳喘胸满;及慢性支气管炎、感冒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枇杷叶、南沙参、桔梗、浙贝母、氯化铵、薄荷脑。辅料为蔗糖、焦糖、苯甲酸钠。 |
松塔、棉花根、枇杷叶。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香,味甜,有清凉感。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西药成分,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5.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