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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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颗粒

百令片

规格

每袋装10g

0.44g*36片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华东医药(烟台)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058

国药准字Z20070055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所致的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酸软,月经不调。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本品偶有寒颤、高热、药疹等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蔗糖。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羟丙甲纤维素、微晶纤维素、 甲基淀粉钠、聚丙嫌酸树脂II。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红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灰色至浅褐色的片;气微腥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