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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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颗粒

宝咳宁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每1g相当于饮片0.69g
生产企业

广东康祺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7057

国药准字Z11020575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解表,止咳化痰。用于小儿外感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躁不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开水冲服。一次半袋(2.5g),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孕妇禁用。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蔗糖粉。

紫苏叶,桑叶,前胡,浙贝母,麻黄,桔梗,天南星(炙),陈皮,苦杏仁(去皮炒),黄芩,青黛,天花粉,枳壳,山楂,甘草,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

本品为灰绿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用于外感风寒,肺热内蕴所致的感冒咳嗽,若暑邪感冒、肺虚久咳或阴虚咳燥者不宜使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lsquo。 3.医师注意掌握1-14岁不同年龄间的适当剂量。 4.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 5.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