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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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莲芝消炎滴丸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mg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Z20060402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痄腮、乳蛾、喉痹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滴丸;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