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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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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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m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208 |
国药准字Z200604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痄腮、乳蛾、喉痹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