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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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止嗽定喘丸(浓缩丸)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每10粒重2.2g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Z12020637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本品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麻黄、甘草、苦杏仁、石膏。辅料为滑石粉、蔗糖、食用色素、桃胶、虫白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 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5.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