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百花定喘片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每片重0.6g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Z12020259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疏风解热、止嗽定喘。用于咳嗽痰喘,日夜不息,不能安眠,呼吸困难、胸满不畅,咽干口渴。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牡丹皮, 桔梗, 北沙参, 百合 ,石膏, 天冬 ,麦冬 ,麻黄, 陈皮 ,苦杏仁 ,前胡, 紫菀 ,款冬花 ,五味子, 黄芩 ,天花粉, 薄荷脑。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的片;气微香,味凉,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喘,其表现为气粗息涌,喉中痰鸣如吼,咯吐不利,口渴喜饮。

3.哮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明显,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