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黄花杜鹃油胶丸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0.19g*15丸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青海鲁抗大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Z20026102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藏医:化培根粘液,补肺虚。 中医:镇咳祛痰,平喘。用于慢性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后服。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偶见口干,恶心。

禁忌

孕妇禁用。

孕妇禁用。

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品每粒含黄花杜鹃油50毫克;辅料为:食用菜籽油、明胶、甘油。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油状液体;具特异香气。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不宜嚼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