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莲芝消炎片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0.28g*12片*4板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Z20054119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孕妇慎用

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羧甲淀粉钠。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宣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