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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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小儿清热止咳糖浆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每瓶装100ml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Z19991069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