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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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十五味龙胆花丸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

0.3gx45丸/盒
生产企业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2208

国药准字Z63020193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气喘,声嘶音哑。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一日3次,一次6-8粒。将药丸碾碎或用温开水泡服。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孕妇禁服。

成分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m、。

白花龙胆,檀香,诃子,毛诃子,余甘子,石灰华,广枣,丁香,肉豆蔻,宽筋藤,沉香,巴夏嘎,无茎芥,甘草。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小颗粒;味微苦。

本品为棕灰水丸,气微香,味甘,辛,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及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其他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详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