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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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消癌平口服液

规格

1.4mgx10粒

10ml*10支
生产企业

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678

国药准字Z20060319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抗癌,消炎,平喘。用于食道癌、胃癌、肺癌、肝癌。对恶性淋巴瘤、大肠癌、宫颈癌、白血病等恶性肿瘤亦有疗效。并可配合放疗、化疗和手术后治疗。并用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个别病例使用乌骨藤制剂后可出现食欲减退、白细胞下降、转氨酶升高,发热、关节疼痛、药物疹等,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禁忌

孕妇禁用。

孕妇忌服。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滑石粉。

乌骨藤。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液体,味微甜、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