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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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桂龙咳喘宁蜜炼膏

规格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每1g相当于饮片0.39g
生产企业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107

国药准字Z20055183
说明
适应症

止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

止咳化痰,降气平喘。用于风寒或痰湿阻肺引起的咳嗽,气喘,痰涎壅盛等症以及急、慢性支气管炎。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15克(约一汤匙,相当于饮片5.8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头晕及皮疹等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

桂枝、龙骨、蛤蚧、冬虫夏草、半夏、人参、川贝等。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液体;味甜,具杏仁香气。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服药期间忌烟、酒、猪肉及生冷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超过2周应咨询医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