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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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小儿肺热平胶囊

规格

30s

每粒装0.25g
生产企业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433

国药准字Z20044230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镇惊开窍。用于小儿痰热壅肺所致喘嗽,症见喘咳、吐痰黄绸、壮热烦渴、神昏抽搐、舌红苔黄腻。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六个月内小儿一次服0.125克;七至十二个月一次服0.25克;一至二岁一次服0.375克;二至三岁一次服0.5克;三岁以上一次服0.75-1.0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滑石粉。

人工牛黄、地龙、珍珠、拳参、牛胆粉、甘草、平贝母、人工麝香、射干、朱砂、黄连、黄芩、羚羊角、北寒水石、冰片、新疆紫草、柴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至棕黄色粉末;气辛,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不宜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