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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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小青龙合剂

规格

30s

生产企业

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433

国药准字Z45020071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解表化饮,止咳平喘。用于风寒水饮,恶寒发热,无汗,喘咳痰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口服。一次10~20 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小叶榕干浸膏、马来酸氯苯那敏。辅料为淀粉,滑石粉。

麻黄、桂枝、白芍、干姜、细辛、炙甘草、法半夏、五味子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微香,味甜、微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5.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