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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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参附注射液

规格

24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782

国药准字Z51020664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回阳救逆,益气固脱。主要用于阳气暴脱的厥脱症(感染性、失血性、失液性休克等);也可用于阳虚(气虚)所致的惊悸、怔忡、喘咳、胃疼、泄泻、痹症等。

用法用量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 静脉滴注:一次20~10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静脉推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禁用。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成分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红参、附片。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孕妇慎用。 2、本品避免直接与辅酶A、VitK3、氨茶碱混合配伍使用。 3、本品不宜与中药半夏、瓜萎、贝母、白蔹、白芨及藜芦等同时使用。 4、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5、本品含有皂甙,正常情况下,摇动时可以产生泡沫现象。 6、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7、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