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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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固本咳喘颗粒

规格

24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2g*9袋
生产企业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782

国药准字Z20090933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益气固表,健脾补肾。用于脾虚痰盛、肾气不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息气促、动则喘促;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用法用量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党参、白术(麸炒)、炙甘草、茯苓、五味子(醋制)、麦冬、补骨脂(盐水炒)。辅料:糊精、乳糖。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酸、微苦、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仅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缓解期,发作期不宜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