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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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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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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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集川药业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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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57 |
H20171326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治疗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
用法用量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通常成人1次2-3片,小儿1次1片,1日3次。饭后口服。可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皮肤萎缩、萎缩纹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
尚未实施调查本制剂使用中出现的副作用的确实发生频率。重要副作用:假性醛固酮症(发生频率不明):可以出现低血钾症、血压上升、钠及液体贮留、浮肿、尿量减少、体重增加等假性醛固酮增多症状,因此在用药过程中,要充分注意观察(血清钾值等),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另外,还可出现脱力感、肌力低下、肌肉痛、四肢痉挛、麻痹等横纹肌溶解症的症状,在发现CK(CPK)升高,血、尿中肌红蛋白升高时应停药并给与适当处置。 |
禁忌 |
1.对该药过敏者。 2.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 3.溃疡性病变。痤疮、酒渣鼻。 4.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5.渗出性皮肤病。 |
以下患者不宜给药:1.醛固酮症患者,肌病患者,低钾血症患者(可加重低钾血症和高血压症)。2.有血铵升高倾向的末期肝硬化患者〔该制剂中所含有的蛋氨酸的代谢物可以抑制尿素合成,而使对氨的处理能力低下〕。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哈西奈德 |
甘草酸(甘草甜素)为主要成分的静脉和口服制剂。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慎重给药:对高龄患者应慎重给药(高龄患者低钾血症发生率高)(参照老年患者用药)。2.一般注意事项:由于该制剂中含有甘草酸苷,所以与含其它甘草制剂并用时,可增加体内甘草酸苷含量,容易出现假性醛固酮增多症,应予注意。3.给药时注意:药品交付时,应指导服药时请将片剂从铝铂包装中取出后再服用(有报导将铝铂包装一起服用而导致食道粘膜损伤,甚至穿孔引起纵膈炎症等危重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