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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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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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g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565 |
国药准字Z1091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等症。 |
清热生津,开音利咽。用于慢性咽炎,慢性喉炎,咽喉肿痛,声哑失音,用声过度后的咽干、喉痒、发声费力、起声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含化,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
地黄、硼砂(煅)、玄参、人工牛黄、麦冬、冰片、丹参、薄荷脑、乌梅、珍珠粉、玄明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硬脂酸镁、枸橼酸、薄膜包衣预混剂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本品为淡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淡棕色;气香,味甘、微酸咸。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声带肌无力证因气虚所致的失音慎用。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5.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肿痛者。6.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