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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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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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25g |
每袋装5g(相当于饮片3.61g) |
生产企业 |
吉林九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桂龙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6337 |
国药准字Z20083435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玄参、板蓝根、天冬、麦冬、牡丹皮、百部(制)、青果、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蝉蜕、薄荷油。 |
黄芩、西青果、桔梗、竹茹、胖大海、橘红、枳壳、桑叶、醋香附、紫苏子、紫苏梗、沉香、薄荷脑,辅料为乳糖、蛋白糖。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清喉利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若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