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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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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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基片重0.25g |
每袋装20克(相当于饮片28克) |
生产企业 |
吉林高邈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72 |
国药准字Z36020157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清热利咽,散结止痛,祛痰止咳。用于风热袭肺或痰热壅肺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发热、咳嗽;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及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腹泻、恶心、呕吐、腹痛、头晕及皮疹、瘙痒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
瓜子金、大青叶、野菊花、海金沙、白花蛇舌草、紫花地丁。 |
性状 |
该品为圆形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