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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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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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100ml;250ml |
每支装10g |
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38 |
国药准字Z20064124 |
说明 | ||
适应症 |
中医:补气养阴,润肺止咳,益胃生津。本品主要用于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咽干,咯痰,气喘。 |
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4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该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黄芩、桑白皮、瓜蒌仁(炒) 、前胡、百部(蜜炙) 、麻黄(蜜炙) 、桔梗、苦杏仁(炒) 、紫苏子(炒) 、清半夏等十六味。 |
丹皮酚、丁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或棕色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本品如有沉淀,摇匀后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
1.该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