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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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胶囊

咳宁颗粒

规格

12粒,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mg,马来酸氯苯那敏1.4mg。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7.7g)
生产企业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1234

国药准字Z45020401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止咳祛痰,平喘,扶正固本。用于咳嗽,遇寒即发,咳喘胸满;及慢性支气管炎、感冒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用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禁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孕妇禁用。

松塔、棉花根、枇杷叶。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红棕色粉末;味微苦。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涩。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