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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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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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0ml |
0.01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649 |
国药准字H44023922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毒止痛,利湿消肿。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
用法用量 |
用时振摇,倒置,距伤处15~30厘米,揿压喷头,喷涂患处,一日3~4次。 |
外用。治疗粘膜感染,用1%水溶液外涂,一日2~3次;用于烧伤、烫伤,用0.1%~1%水溶液外涂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五倍子、诃子、北刘寄奴、苦参、桉叶。辅料为吐温-80、药用乙醇、防腐剂(苯甲醇)。 |
甲紫为氯化四甲基副玫瑰苯胺、氯化五甲基副玫瑰苯胺与氯化六甲基副玫瑰苯胺的混合物.甲紫溶液为其乙醇、水的1%溶液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紫色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4.喷雾时禁止喷入眼内。5.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7.烧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的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8.轻度烧伤患者,用药一至二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创面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涂药后不宜加封包。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