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感赛比斯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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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热感赛比斯坦颗粒

氨咖愈敏溶液

规格

12g*6袋

180ml
生产企业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5020143

国药准字H20073589
说明
适应症

清除异常胆液质,止咳,化痰。用于热性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破布木果、大枣、罂粟壳、甘草、蜀葵子、黄瓜子、榅桲子、巴旦木、罂粟子、西黄蓍胶、甘草浸膏、阿拉伯胶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本品为褐色溶液,味甘苦、清香。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