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感赛比斯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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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热感赛比斯坦颗粒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规格

12g*6袋

复方
生产企业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5020143

国药准字H42022303
说明
适应症

清除异常胆液质,止咳,化痰。用于热性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困倦、口干、偶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兴奋、失眠、心悸、视力模糊、排尿困难等

禁忌

尚不明确。

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2.临产前1~2周孕妇禁用。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4.新生儿、婴儿禁用

成分

破布木果、大枣、罂粟壳、甘草、蜀葵子、黄瓜子、榅桲子、巴旦木、罂粟子、西黄蓍胶、甘草浸膏、阿拉伯胶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本品为红棕色液体;气香,味辛、苦、微甜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1.应用本品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下列情况应慎用:急性哮喘、膀胱颈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并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消化道溃疡、前列腺肥大、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黄疸。

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