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感赛比斯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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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热感赛比斯坦颗粒

枇杷止咳颗粒

规格

12g*6袋

每袋装3g
生产企业

和田维吾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65020143

国药准字Z44022222
说明
适应症

清除异常胆液质,止咳,化痰。用于热性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

止嗽化痰。用于咳嗽,及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破布木果、大枣、罂粟壳、甘草、蜀葵子、黄瓜子、榅桲子、巴旦木、罂粟子、西黄蓍胶、甘草浸膏、阿拉伯胶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性状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颗粒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如服用3~7天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咨询医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哺乳期妇女慎用。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9.运动员慎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