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40ml |
每1g相当于饮片0.21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01 |
国药准字Z2000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的功效是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
清热解毒,止痛,生肌。用于各种烧、烫、灼伤。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将本品摇匀,用消毒棉球蘸取药液,轻轻涂于清洁的创面或患处,一日3~4次。 二至三日后不再涂,任其愈合。 |
外用。涂于烧、烫、灼伤等创面(厚度薄于1mm),每4~6小时更换新药。换药前,须将残留在创面上的药物及液化物拭去。暴露创面用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榆、虎杖、白及、忍冬藤、黄连、冰片。辅料为苯甲酸钠。 |
黄连、黄柏、黄芩、地龙、罂粟壳。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深棕黄色的软膏,具麻油香气。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药只适用轻度小面积烫伤,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芝麻过敏者慎用;2、对由烧伤创面引起的全身性发病者须在烧伤湿性医疗技术医生指导下使用;3、夏季高温或者反复挤压、碰撞会使该膏体变稀,但这种改变并不影响药效。如出现此种情况,可拧紧软管盖于开水中热浸数分钟,取出后倒置,自然冷却至室温,即可恢复原状;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