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40ml |
每1ml相当于饮片0.14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贵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801 |
国药准字Z200252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的功效是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
苗医:抬赊抬凯:轮官、轮洗,劳冲,凯豆。 中医:清热凉血,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用于软组织损伤、轻度水火烫伤,湿疹。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将本品摇匀,用消毒棉球蘸取药液,轻轻涂于清洁的创面或患处,一日3~4次。 二至三日后不再涂,任其愈合。 |
外用,将喷头对准患处距15-20cm,连续按压喷头顶部,使药液均匀喷至患处。对软组织损伤所致皮肤瘀血、肿胀、疼痛等症,可直接喷于患处或将药液喷于药棉上,用药棉贴于患处,每日喷2~6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可能引起瘙痒、刺痛、皮疹(如红斑、丘疹、水疱)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榆、虎杖、白及、忍冬藤、黄连、冰片。辅料为苯甲酸钠。 |
抓地虎、见血飞、铁筷子、白及、马鞭草、草乌、仙鹤草、山豆根、莪术、三棱;辅料为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棕红色至黄色的澄清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气清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药只适用轻度小面积烫伤,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 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4.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 6.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 7.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 9.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10.本品含草乌,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药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 11.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瘙痒、刺痛、皮疹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 12.若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限等不适症状加重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 13.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4.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9.应遵医嘱使用,本品为非无菌制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