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瓶装40ml |
每1g相当于饮片0.21g |
生产企业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275 |
国药准字Z2000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轻度水、火烫伤。 |
清热解毒,止痛,生肌。用于各种烧、烫、灼伤。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2-3小时喷药1次,每日6-8次。 |
外用。涂于烧、烫、灼伤等创面(厚度薄于1mm),每4~6小时更换新药。换药前,须将残留在创面上的药物及液化物拭去。暴露创面用药。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榆树皮、地榆、黄连、紫草、黄柏、白芷、川芎、大黄、酸枣树皮、红花、细辛、冰片。辅料为乙醇。 |
黄连、黄柏、黄芩、地龙、罂粟壳。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味辛、苦。 |
本品为浅棕黄色至深棕黄色的软膏,具麻油香气。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使用本药时,严禁抹油、膏、紫药水等。 3.用药前应先清洁好创面, 保持环境清洁,防止感染。 4.受伤肢体放置稳妥,以利休息和有效治疗。 5.最好局部不用包扎,采取暴露疗法。 6.用药一天症状无改善,或创面出现脓苔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芝麻过敏者慎用;2、对由烧伤创面引起的全身性发病者须在烧伤湿性医疗技术医生指导下使用;3、夏季高温或者反复挤压、碰撞会使该膏体变稀,但这种改变并不影响药效。如出现此种情况,可拧紧软管盖于开水中热浸数分钟,取出后倒置,自然冷却至室温,即可恢复原状;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