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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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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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ml:5mg |
5ml:5mg |
生产企业 |
沈阳新马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025 |
国药准字H2003395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恶性肿瘤放、化疗中改善免疫功能低下的辅助治疗。 |
本品用于原发性肝癌、胃癌、头颈部癌、膀胱癌及直肠癌。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5-10mg,一日1-2次或隔日一次,或遵医嘱。 |
1、静脉注射:每次10-30mg,以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静脉注射,每日1次,每周3次,6-8周为一个疗程,联合用药本品剂量可适当减少。 2、膀胱灌注:每次10mg以氯化钠注射液10mg溶解,排尽尿液后灌注,保持2-4小时左右,每周1次,10次为一个疗程。 3、胸腹腔注射:恶性胸腹水放净后,10-20mg以氯化钠注射液20ml溶解胸腹内注入,每周1-2次。 |
副作用 |
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红斑、风团、寒战、发烧,严重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2.呼吸系统:胸闷、呼吸困难,有发生呼吸骤停的报告。3.注射局部:疼痛。 |
1、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下降,对红细胞及血小板无明显的影响。 2、胃肠道反应: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3、偶见泌尿系统毒性:血尿、尿频和轻度蛋白尿。 4、其他:偶见有嗜睡、乏力、头痛、脱发。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风湿性心脏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α-甘露聚糖肽。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喜树碱。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本品有因过敏反应以及因呼吸骤停而死亡的报告,本品应在医生严密监护并有抢救措施的条件下使用,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有关症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及搞过敏治疗。 |
1、不宜用葡萄糖液稀释。 2、为避免膀胱刺激及血尿发生,用药期间应鼓励患者多饮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