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2ml(相当于原药材2g) |
0.12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030 |
国药准字H2009394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热毒壅盛所致肺炎、阑尾炎、蜂窝组织炎、菌痢、脓肿。 |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抗菌消炎:一次1~2支,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4支,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250 mg,每12小时1次; 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禁忌 |
对本类药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肿节风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拉霉素。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混悬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肿节风注射液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