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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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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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以铋计)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248 |
国药准字Z5002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舒肝理气,健脾和胃,消积化食。用于消化不良,不思饮食,胃脘嘈杂,腹胀肠鸣,恶心呕吐,大便溏泻,胁肋胀痛,急躁易怒,头晕乏力,失眠多梦,对慢性胃炎,出现上述症候者有效。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分别于三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 |
口服,一次1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分胶体果胶铋。 |
鳖甲(制)、黄芪(蜜炙)、陈皮、枳实、白芍、白术(麸炒)50g 香附(醋制)、草果、乌梅(炒)、川芎、槟榔(炒焦)、厚朴 。辅料为炼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水泻不止,腹痛,或发烧。 4.孕妇慎用。 5.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