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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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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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64粒 |
0.2g |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国药准字H10970034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1.原发性骨质疏松症、绝经后骨质疏松症,和药物引起的骨质疏松症。2.异位骨化如paget's病,变形性骨炎,肾结石,进行性骨性肌炎,强皮症。3.恶性高钙血症(含肿瘤转移引起)。4.髋关节、脊柱等手术。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口服,每次0.2g,一日二次,两餐间服用。 |
副作用 |
腹部不适、腹泻、便软、呕吐、口炎、头痛、咽喉灼热感、皮肤搔痒、皮疹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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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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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乙膦酸钠,其化学名为1-羟乙基-1,1-二膦酸二钠, 分子式为C2H6Na2O7P2, 分子量为249.99。本品为白色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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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请遵医嘱。 |
1.本品需间隙、周期服药,服药两周后需停药十一周为一周期,然后重新开始第二周期,停药期间可补充钙剂及维生素D3。长期服用,请遵医嘱。 2.服药二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含矿物质的维生素或抗酸药。 3.肾功能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若出现皮肤搔痒、皮疹等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