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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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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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g |
6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52 |
国药准字Z1402062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健脾,开胃消食,渗湿,止泻。用于小儿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大便稀溏,精神困倦。 |
消食导滞,行气泻水。 用于食积痰饮,消化不良,脘腹胀满,嗳气吞酸,大便秘结。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周岁小儿一次0.25克,二岁至三岁一次0.5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太子参、芡实、茯苓、薏苡仁、白扁豆(炒)、甘草(灸)、白术(炒)、麦芽(炒)、山楂、北沙参、山药、陈皮、莲子、石菖蒲。 |
槟榔、大黄(酒炒)、牵牛子(炒)、猪牙皂(炒)、香附(醋制)、五灵脂(醋炒)。 |
性状 |
本品为褐棕色的粉末,气微,味酸,甘。 |
本品为浅褐色至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寒凉及不易消化食品。2.腹泻服药三天症状不见好转,或厌食服药一周不见好转,应及时去医院诊治。3.治疗期间症状加重应到医院咨询医师,不可连续服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不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不适用于脾胃虚弱者,表现为身倦乏力,脘腹胀满,精神不振,嗜卧,面色萎黄不华、便溏。 4.不适用于老年性便秘。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本品不宜久服,服用三天无效应到医院就诊。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药品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1.如正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