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10.8g |
30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55 |
国药准字Z420208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气血,调经舒郁,用于气血两虚,气滞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 |
温中散寒,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所致的腹中冷痛,胸胁胀闷,呕逆吐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红参,鹿茸,西红花,三七,白芍,熟地黄,当归,白术,枸杞子,黄芩,香附,茺蔚子,川芎,鹿角霜,阿胶,延胡索,鸡血藤膏,红花,益母草,五灵脂,茯苓,柴胡,乌药,砂仁,杜仲,干姜,细辛,川牛膝,肉桂,炙甘草,辅料为蜂蜜。 |
豆蔻(去壳)、干姜、砂仁、荜茇、厚朴(姜制)、罂粟壳、肉桂、枳实(麸炒)、木香、乌药。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先甜而后苦、涩。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辣,略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伤风感冒时停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热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