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袋装4g |
复方 |
生产企业 |
四川天誉制药有限公司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0 |
国药准字H21023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止痛。用于慢性胃炎。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4次,饭前和睡前吞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眼睛痛、眼压升高、皮肤过敏。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者禁用。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胃膜素0.56克,海螵蛸细粉0.096克,莨菪流浸膏0.032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颗粒;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的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3.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