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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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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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 |
每袋装10g(有糖型);每袋装4g(无蔗糖) |
生产企业 |
四川天誉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0 |
国药准字Z15020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止痛。用于慢性胃炎。 |
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上腹疼痛,痞满纳差以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饭前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党参、茯苓、白术(麸炒)、白芍、丹参、赤芍、白及、大黄、木香、川楝子、乌梅、青黛。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颗粒;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为棕绿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