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胃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安胃颗粒

胶体果胶铋胶囊

规格

每袋装4g

50mgx12粒x3板/盒
生产企业

四川天誉制药有限公司

杭州益品新五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10

国药准字H20073590
说明
适应症

制酸,止痛。用于慢性胃炎。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1小时及睡前服用。

副作用

尚不明确

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成分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本品主要成份为:胶体果胶铋,是一种果胶与铋生成的组成不定的复合物。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颗粒;气微、味涩、微苦。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黄色粉末或颗粒。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