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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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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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g |
0.4g*20粒(特格尔) |
生产企业 |
四川天誉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0010 |
国药准字Z200546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止痛。用于慢性胃炎。 |
柔肝和胃,散瘀止血,缓急止痛,去腐生新。用于急慢性胃炎,胃溃疡,糜烂性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及胃出血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的颗粒;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褐色粉末;味甘。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糖尿病患者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5.青光眼患者慎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