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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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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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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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03284 |
国药准字Z44022210 |
说明 | ||
适应症 |
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温中化湿,行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食欲不振,胃脘胀痛,恶心呕逆,吞酸嘈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4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2.忌喝烈性酒,酗酒。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草豆蔻。 |
性状 |
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或红棕色的溶液;有草豆蔻的特殊香气,味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口干、舌红者不宜服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及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