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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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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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素片:每片重0.6g |
每20粒重1g |
生产企业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610 |
国药准字Z51020994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活血,制酸止痛。本品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慢性胃炎见上述证侯者。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辅料为蜂蜜。 |
川木香、降香、小茴香(盐水炙)、八角茴香、乳香(炒)、丁香、广藿香、木香、沉香。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泛黄棕色片,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