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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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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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0.25gx10粒x4板/盒 |
生产企业 |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2020161 |
国药准字Z4502177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活血,制酸止痛。本品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慢性胃炎见上述证侯者。 |
本品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7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辅料为蜂蜜。 |
本品主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芷。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泛黄棕色片,气微、味涩、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胃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食生冷食物。 2. 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 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 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 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