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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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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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8g |
每丸重0.5g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0005 |
国药准字Z4402211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和胃制酸,理气止痛。用于胃气不和引起的胃脘胀闷疼痛,反胃吞酸。 |
润喉生津,开音止痛,疏风清热。用于急,慢性咽炎及喉炎所致的疼痛,亦用于喉痒咳嗽,声音嘶哑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含服,一次1~2丸,一日数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海螵蛸、小茴香、珍珠母、肉桂、干姜、山奈、大黄、丁香、陈皮(制)、花椒、薄荷脑、甘草。 |
乌梅(去核)、甘草、马蹄粉、玄明粉、蝉蜕、食盐、薄荷脑。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辛辣。 |
本品为黑色的包衣蜜丸,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甜、酸、微咸。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4.急性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