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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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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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8g |
25mgx12粒 |
生产企业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0005 |
国药准字H220234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和胃制酸,理气止痛。用于胃气不和引起的胃脘胀闷疼痛,反胃吞酸。 |
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痛风性关节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癌性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常用量:①抗风湿,一次50mg,一日3~4次。最大用量一天200mg;②治疗痛经,一次50mg,每6~8小时1次,必要时可增至每次75mg。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可出现上消化道溃疡、出血及穿孔。 2.过敏反应:过敏性皮炎、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等。 3.眼:视力模糊、视网膜出血。 4.心血管系统: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 5.中枢神经系统:头晕、头痛、耳鸣、听力下降、精神紧张、精神抑郁、幻觉、嗜睡、四肢麻木等。 6.肝肾:肝损害、肾功能下降、间质性肾炎、肾病。 7.血液系统:鼻衄、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8.其它: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口腔炎、多汗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 2.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 |
成分 |
海螵蛸、小茴香、珍珠母、肉桂、干姜、山奈、大黄、丁香、陈皮(制)、花椒、薄荷脑、甘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辛辣。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2.有下列情况者应慎用:①哮喘,用药后可加重;②心功能不全、高血压、肾功能不全、肝硬化患者,用药后可加重水钠潴留,甚至导致心、肝、肾功能衰竭。③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用药后出血时间延长,出血倾向加重;④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应用本品时易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包括产生新的溃疡; 3.本品为治疗关节炎的对症药物,用药数天至1周见效,酮洛芬肠溶胶囊最大疗效需连续用药2~3周。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4.肾功能不全者应酌情减量。 5.为了减少对胃肠道刺激,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服用。对急需止痛患者,可于进食前30分钟或进食后2小时服药。 6.长期用药时应定期随诊,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一旦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精神异常、血象异常及过敏反应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药、就诊。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