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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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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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1.2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秀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博大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92 |
国药准字Z20026373 |
说明 | ||
适应症 |
和胃制酸,理气止痛。用于胃气不和引起的胃脘胀闷疼痛,反胃吞酸。 |
活血散瘀,定痛止血,敛疮生肌。用于跌打损伤,瘀血作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用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2克,一日4~5次;水煎服,一次4.8~6.0克,一日1次;外用适量,敷患处或用酒调敷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海螵蛸(漂),小茴香,珍珠母,肉桂,干姜,山柰,大黄,丁香,陈皮(制),花椒,薄荷脑,甘草等 |
龙血竭。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辛辣。 |
本品为红棕色或暗红色的粉末;气特异,微清香。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