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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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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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100粒重6g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秀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92 |
国药准字Z11020924 |
说明 | ||
适应症 |
和胃制酸,理气止痛。用于胃气不和引起的胃脘胀闷疼痛,反胃吞酸。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海螵蛸(漂),小茴香,珍珠母,肉桂,干姜,山柰,大黄,丁香,陈皮(制),花椒,薄荷脑,甘草等 |
龙胆 柴胡 黄芩 栀子(炒) 泽泻 关木通 车前子(盐炒) 当归(酒炒) 地黄 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辛辣。 |
本品为暗黄色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