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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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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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25mg*20片*2板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秀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福尔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92 |
国药准字H220247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和胃制酸,理气止痛。用于胃气不和引起的胃脘胀闷疼痛,反胃吞酸。 |
用于: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①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②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③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④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海螵蛸(漂),小茴香,珍珠母,肉桂,干姜,山柰,大黄,丁香,陈皮(制),花椒,薄荷脑,甘草等 |
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辛辣。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2)双氯芬酸钠肠溶片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