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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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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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7cmx10cm/贴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秀圣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92 |
国药准字Z53021362 |
说明 | ||
适应症 |
和胃制酸,理气止痛。用于胃气不和引起的胃脘胀闷疼痛,反胃吞酸。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本品用于风湿关节疼痛、肌肉痛,扭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海螵蛸(漂),小茴香,珍珠母,肉桂,干姜,山柰,大黄,丁香,陈皮(制),花椒,薄荷脑,甘草等 |
复方一枝蒿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脑、樟脑、冰片、冬青油。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等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辛辣。 |
本品为淡绿黄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脾胃虚寒易泄泻者慎服。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外用药。 2.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 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5. 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