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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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清口服液

苦甘颗粒

规格

10毫升

4g*10袋
生产企业

昆明众康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708

国药准字Z37020781
说明
适应症

清透表邪,清热解毒。适用于风温肺热,卫气同病。证见发热兼微恶风寒,口渴,咳嗽,痰黄,头痛,舌红苔黄或兼白,脉滑数或浮数,以及急性支气管炎见上述症候者。

疏风清热,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热感冒及风温肺热引起的恶风、发热、头痛、咽痛、咳嗽、咳痰、气喘;上呼吸道感染、流行性感冒、急性气管-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支,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大青叶、金银花、温郁金、广藿香、生地黄、连翘等。

麻黄6g薄荷5g 蝉蜕5g金银花15g 黄芩12g苦杏仁9g桔梗6g 浙贝母6g 甘草5g。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

本品为深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4.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